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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思维与方法反对民族歧视

【出 处】:

【作 者】: 雷振扬

【摘 要】坚持民族平等,反对民族歧视,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法律原则和民族政策.近年来,我国内地一些服务性窗口行业出现了对来自某些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群众的歧视现象,引起民族地区群众的强烈反应.大汉族主义是民族歧视现象产生的历史与思想根源;社会转型过程中民族关系面临的新情况、维稳压力下的行为变异等是其产生的现实影响因素.对来自某些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群众的歧视行为,危害民族平等与民族团结,对国家法制与民族政策效能产生负面影响,不利于争取人心,可能被敌对势力所利用,必须予以纠正.依法解决对来自某些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群众的歧视问题,要多方举措,综合施策,要“用法律来保障民族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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